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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投资鼓励政策及税收优惠

近年来,越来越多人把目光转向了柬埔寨,目前在柬埔寨投资的中资企业已超过千家,累计投资额已超过百亿美金。柬埔寨政府的“开放政策”,以及自身良好的投资环境,都是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原因。

一、柬埔寨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

1、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

2、柬埔寨政府不实行损害投资者财产的国有化政策;

3、已获批准的投资项目,政府不直接干涉商业货物或服务的价格;

4、不实行外汇管制,包括转账和国际结算;

5、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主要为农业、旅游业、环保、高科技、劳动密集型工业、出口加工型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等重要领域;

6、对土地的使用,柬埔寨宪法规定外国人不得购买和拥有柬埔寨的土地,但外籍人可长期租赁土地(期限达99年、期满可申请续租);在国有出租土地上的建设,外国人可以投资拥有全部产权,并可以出租、出售、抵押,产权期限与土地出让期限相同;

7、商业组织形式,进行经济贸易活动比较宽松,可个人、合伙、公司等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注册,且注册费用较低;搞进出口贸易不受国籍限制。

二、主要税收优惠

柬埔寨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并采取属地税制。1997年颁布的《税法》和2003年颁布的《税法修正法》为柬埔寨税收制度提供法律依据。

税收方面:

免征投资企业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零配件和原材料等的进口关税;

企业投资后可享受3-8年的免税期,免税期后按税法缴纳9%的所得税;

利润用于再投资,免征所得税;

分配红利不征税;

产品出口免征所得税;

所得税9%、增值税10%、营业税2%。

三、柬埔寨投资鼓励政策

根据 2005 年 9 月颁布的《柬埔寨王国投资法修正法实施细则》 规定,柬埔寨政府对符合政府鼓励投资项目的企业给予如下的税收优惠:

1.投资企业获利之后,免征 3 年公司利润税;之后,根据投资行业的不同,投资企业还可以追加 2~5 年的免税期。

2.符合规定的投资企业可以免征进口生产设备、原材料、建设资材等的关税。

再投资优惠政策:

柬埔寨政府对于符合政府鼓励的投资项目且取得的利润在柬境内进行再投资的企业,给予加速折旧税收优惠。

经济特区税收优惠:

在柬政府设置的经济特区内进行投资开发的企业,可享受免缴公司利润税的待遇,免税期限最长为 9 年;在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进口的设备、建设资材可以免缴进口关税。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的倡议实施,中柬交通物流渠道也越来越通畅,为中国投资商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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